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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
放弃财产公证,就是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具体如下: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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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方式有: 1、法定继承,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2、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前留下遗嘱,将房屋的分割处理进行了明确有效的约定; 3、诉讼继承,各继承人通过诉讼确定对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进行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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