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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情形的,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况及造成的损害结果具有多样性,不同情况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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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院判定无罪能获得国家陪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综上,被批准逮捕后,被法院宣告无罪而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被确定无罪后向谁索赔? 向最后处理的机关申请赔偿 公安机关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检察机关又采取批准逮捕措施。或者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后,审判机关曾作出有罪判决,在公民最终确定无罪的情形下,谁来进行赔偿? 这在实践中由谁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存在不同认识。 《解释》为了方便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规范国家赔偿处理程序,采取赔偿义务机关后置设定方式,明确了以有罪方式作出过最后处理的国家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如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又如对公民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后,法院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在司法实践中,国家赔偿和损害结果可能是多样的,不同情况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主要以支付赔偿为主。如果能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的日常赔偿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金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费用,以及继续治疗所需的残疾赔偿金;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无劳动能力的,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因此,国家赔偿的具体标准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赔偿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日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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