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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主要看造成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如果债权人对此无过错则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比如借了10万,债务人还了6万,此时担保人最多还剩下4万的一半,也就是2万);还有一种情况没有写明,就是债权人完全过错,此时担保人不承担责任,这是因为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合同,如果担保人没过错,肯定是债权人的全部过错,反之亦然(就是第一种情况,债权人无过错,必然是担保人的全部过错)。
于违约金的解释具体是通过事先约定违约行为发生之后违约方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迫使债务人基于可能承担的违约金的压力竭力履行债务,从而促进履约行为。另一方面,一旦违约金的给付条件成就,违约方依照事先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即可,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必再纠缠于损失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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