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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拆迁安置补偿计划,原则上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用决定公告之日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用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用评估方法确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一面积的宅基地安置。
一,当事人已经分户的,如果拆迁,会按两户进行补贴,当事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安置房(以房换房),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安置期间,会有相应的安置费补偿: 1,临时安置期间,按原住面积15平方米以内每月30元; 2,15~25平方米每月40元;25~35平方米每月50元; 3,35平方米以上每多一平方米增加一元的标准计发补助费; 4,单位解决房源的发给单位,自行安置的发给本人。由建设单位或拆迁部门提供安置房的不发补助费,并按月交纳房租、水、电费。二,请看相关的规定: 1,《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3月1日实施; 2,第二十八条征收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临时安置费。(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3)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3,第二十九条因征收非住宅房屋给被征收人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3)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5)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一、对养殖场建筑物、附属设施等补偿的建筑物,一般指养殖场畜舍、饲养员宿舍、养殖场办公室等。附属设施是指粪池、凉棚、井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们住的房子,如员工宿舍、办公室和其他房子,因为它们具有据周围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在很多地方,山东省潍坊市补偿标准。例如,山东省潍坊市发布的2017年畜舍补偿标准为砖砌或砖砌250-350平方米,简易结构70-200平方米。当然,一些规模化养殖场畜舍建设良好,建设通风、保温等设施。这个必须评价,不能一刀切。如果只是因为环境保护关闭,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话,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没有关系,但是有些地方首先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关闭养殖场,以养殖场的建筑物为嫌疑违反建设,必须警惕避免拆除补偿的行为。二.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是专业养殖,办理养殖证,有些企业经营,有营业执照,拆迁带来的是生产经营的中断和中止,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方应根据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应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时间的长短等因素进行评价。例如,现在养殖场被拆除,养殖场每月产生10万元利润,预计恢复生产需要半年时间。停产停业损失应补偿60万元。如果是永久停产,应考虑养殖场变革和员工再就业周期,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企业别是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停业损失是非常重要的补偿点,但很多企业主重视住宅、设备设施等硬件赔偿,停业损失等弹性空间大的软件补偿不足,往往造成很大损失。三.对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遇到拆迁,但是圈里生猪还没有长成.鸡还没有长大,卖不上钱,而如果因为拆迁必须要处理,那这个损失应当由拆迁方补偿给养殖户,这就是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如仔猪多少钱一头,母猪多少钱一头,种猪多少钱一头,有一头算一头,有一只算一只,清点树木,确定价格之后,算出补偿金额。四.养殖场搬迁补偿对于专业化经营的养殖场,拆迁往往不代表终止养殖,而是需要重新物色新的位置,重建养殖场继续养殖,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养殖场的社保.物品搬迁到新的场所,在搬迁过程中存在损耗的问题,这就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5、报酬现在很多地方都喜欢撤去,设置各种报酬,报酬比补偿本身高,其目的是刺激被撤去的人积极签约,尽快转移。但是,被拆除的人在拆除过程中,不仅要看报酬的激励性,还要看补偿本身的合理性。拆迁奖励根据各地政策制定,国家没有具体规定,请认真了解拆迁公告等相关文件。由于环保原因关闭或搬迁养殖场,主要执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在很多地方,在禁止养殖区养殖场撤去的过程中,实施调查式的处罚性停止和转移,只要完成上司提交的任务,就无视养殖家的利益,这是违法的。国务院《畜牧业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禁止养殖区域、对污染严重的畜牧业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备,关闭或转移现有畜牧业养殖场所,畜牧业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补偿。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并非没有补偿。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不一样,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1、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4、养殖场环境评价是否合格的养殖场环境评价等手续合格的话,可能会得到很高的补偿,如果不合格的话,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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