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使用不当,产品本身容易损坏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告标志或中文警告说明。警告标志是指为了表达特定...
产品质量法规定,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所谓“警示标志”,是一种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存在违反警告标志指示这一说法。警告标示是提醒司机前方的路况,小心驾车,比如提醒司机前方急转弯或者是事故多发地段的,是起到警示的作用。只有违反禁止标志指示这一说法。
警告标志指示不存在违反这一说法,也就不存在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处罚。警告标示是提醒司机前方的路况,小心驾车,比如前方急转弯,并不是禁止司机行驶。只有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才会处罚,比如前方限速。
公共设施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造成伤害的,公共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1人已浏览
834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