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 1、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
所示:实质性条件“黑合同”必须对“白合同”的结算工程价款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加以变更。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建筑商通过签定“黑合同”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本条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这一条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46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二、本条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本条适用范围是依法进行招投标并根据中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10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因此这两种形式的招标项目都属本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直接发包即议标的项目则不在本司法解释调整范围之内。 第三、合同适用的前提条件适用此条的前提应该是中标有效。只有在中标有效,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的″白合同″成立合法有效时,才适用此条。如果中标无效,即当“黑合同”签定在中标之前时,是虚假招投标,应适用《招标投标法》第43条和第55条的规定。 第四、实质性条件“黑合同”必须对“白合同”的结算工程价款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加以变更。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建筑商通过签定“黑合同”的方式来变更经招标投标中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白合同”中的结算工程价款时,在竣工时,双方对工程价款结算时应该“白合同”为准。
其中白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黑合同只要内容合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黑白(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