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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开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开业后6个月之内,经企业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成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2、企业正常经营,连续12个月销售...
已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是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相关政策法规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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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已经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且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主体在一定的经营期限内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标准的,也能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第八条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新开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开业后6个月之内,经企业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成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2、企业正常经营,连续12个月销售、查补税折合销售收入,工业企业超过50万元,商业企业超过80万元,强制晋升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晋升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否则,销项税率17%,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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