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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团伙诈骗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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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诈骗总额来量刑。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诈骗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是诈骗数额和情节,在达到定罪标准后,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诈骗数额大小就是量刑的主要参考标准。 4、如果嫌疑人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法院还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5、主犯对自己从事的及所有团伙成员的犯罪数额负责,从犯只须对自己从事犯罪的数额负责。另外从犯从事不属于诈骗行为的其他犯罪,主犯并不知晓的自己负责,主犯不承担连带责任。在团伙诈骗犯罪当中,需要区分清楚各个罪犯的身份才行,其中从犯、胁从犯的处罚是要比主犯的处罚轻一些的。至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就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此时只要诈骗的数额达到了2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了。
涉嫌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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