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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对方当事人不理会的,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扫描后送达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也不到庭参与仲裁的,不影响仲裁的进行...
1、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 2、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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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的仲裁地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约定,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仲裁地和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合同纠纷仲裁对方当事人不理会的,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扫描后送达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也不到庭参与仲裁的,不影响仲裁的进行,可以对此进行缺席裁决。《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合同纠纷对方不理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进行受理、审理和裁决,对方对仲裁通知不予理会、不参加仲裁审理,不影响仲裁的进行,仲裁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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