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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的离婚证丢失的,不影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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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也变的多元化,由于生活理念的千差万别,精神层面的不同追求,夫妻双方的意见有了很大的分歧,沟通产生障碍,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会扩大为夫妻双方的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选择离婚。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究竟是协议离婚实用,还是诉讼离婚能够解决问题,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既方便、省时、又不麻烦,的确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好途径。然而有些离婚协议书中却隐含着非常可怕的陷阱,其中有些是较为隐蔽的,而有些却是非常明显的,按理说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根本不应该不被注意,但是实际生活中,人们却忽略了一些细节,直到离婚的时候,再想反悔也来不及了。当事人虽然极力回忆签订协议时的情景,并列出了一大堆不是本意的理由,但最终都由于缺乏证据而不被法院采信。律师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尽管也是使尽浑身解数,但因缺乏证据,最终也是无力回天。要避免协议离婚的不利因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一时之气,一方答应另一方无理的要求,签订了离婚协议,致使不想离婚的一方事实上已与另一方离婚,追悔莫及。夫妻双方结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这本来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可这有可能成为双方离婚的主要理由,一方提出与另一方离婚,另一方以为是一时之气,就在一方拟订好的离婚协议上签字,这使另一方百口莫辩,有理说不清。诉讼离婚对于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要求较严谨,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般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双方也不会因一时争吵而被判离婚。二、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果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了约定,该约定明显利于一方,在双方签字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事后,另一方如果发现该协议是受蒙避所签,想要追回一部分财产,就会发现取证非常困难。诉讼离婚中,双方如果不同意调解,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一般不存在一方利益明显受损的情况。因此,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要慎重考虑财产如何分割,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都愿意离婚,只要通过法律程序,就可以离婚。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丢失结婚证的夫妻,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也可以离婚。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再补领结婚证。当事人有丢失结婚证的,可以根据另一张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对方可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结婚证丢失情况,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上述两种离婚方式外,您还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如果双方能就离婚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对方不配合领结婚证,对方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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