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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国家规定2013年晚婚晚育产假...
没有晚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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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假取消。最新婚假时间根据《关于国有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行假的通知》,职工结婚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
现在没有晚婚假,《计划生育条例》。婚假3天,再婚可享受法定婚假。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岁,男25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距离远近,另给予距离假。4、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给假期。
一、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延长15天,一共128天。 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对实行晚婚晚育的育龄夫妻增加婚假和生育假: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加上基本婚假共13天,一方晚婚的,由一方享受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的同时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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