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
《慈善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以外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由此可知,对于未经依法登记成立而长期或者临时从事慈善活动的公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慈善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除首先要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一是要符合慈善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活动地域和业务领域;二是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多过滥;三是要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四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五是要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慈善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以及慈善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如果发现有超出业务范围、违规收费,或者被责令停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后仍继续开展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民政部门将依法给予。
慈善组织进行投资活动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认定。慈善组织应当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在确保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投资活动。慈善组织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慈善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除首先要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一是要符合慈善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活动地域和业务领域;二是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多过滥;三是要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四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五是要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慈善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以及慈善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如果发现有超出业务范围、违规收费,或者被责令停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后仍继续开展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民政部门将依法给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5人已浏览
668人已浏览
1,131人已浏览
2,3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