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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1。《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2、《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3...
处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处理条件: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认定为残疾等级,其所在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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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办理流程:第一次发生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同意就医,出院后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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