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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1、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婴儿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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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女职工哺乳假规定是多少天哺乳时间是指女职工在生育后正常工作,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女职工两次授乳的时间,每次纯授乳时间为30分钟。这两次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的哺乳时间是用人单位必须保证的,哺乳时期为婴儿满一周岁前。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以上医疗机构确认为体弱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相关内容:上海哺乳假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6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哺乳假,企业可批可不批。不过,《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对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女性和儿童身体健康疾病,本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批准其哺乳假。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的哺乳假,企业必须要批。《关于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中认为,女职工6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享受6个半月哺乳假的女职工,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继续请哺乳假,不超过一年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更多网友还关注:女职工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呢法律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可以从事哪些劳动女职工可以请备孕假吗
哺乳假是指子女在出生后的一年内,女职工回用人单位可以享受的假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婴儿满1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另外特别指出北京市哺乳假:哺乳期是指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期间,而不是产假结束后一年以内。北京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也就是说每天可以少上1小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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