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丧葬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丧葬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的最新规定是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没有直系亲属的,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根据情况领取,需要出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而变化。
丧葬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之第二十三条) 二、供养直系亲属: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最低570元每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1号) 享受对象: (1)、小孩:未满十六周岁的,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但在高中或职校就读(中专除外)的。 (2)、老人:男:60岁,女:50岁,无收入。 三、家属劳保(如果单位购买),社会救助费: (1)、一个人-----六个月,两个人------九个月,三个人及以上------12个月 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之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相关法律及文件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 以上费用如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则均由单位支付
丧葬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之第二十三条) 二、供养直系亲属: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最低570元每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1号) 享受对象: (1)、小孩:未满十六周岁的,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但在高中或职校就读(中专除外)的。 (2)、老人:男:60岁,女:50岁,无收入。 三、家属劳保(如果单位购买),社会救助费: (1)、一个人-----六个月,两个人------九个月,三个人及以上------12个月 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之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相关法律及文件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 以上费用如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则均由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2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