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构成贿赂的条件有: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2。犯罪对象是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3。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4。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要求和接受他人的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或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费用。
侵犯客体客观表现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多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也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密切相关,如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隐瞒境外存款,还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具有对向性的、介绍贿赂的行为。行为方式除、表现为不作为之外,其他犯罪通常表现为作为。犯罪主体本类犯罪的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人,一类是单位。就自然人来说,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少数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如行贿罪、等。就单位来说,既有纯正的单位犯罪,如私分国有资产罪、,也有不纯正的单位犯罪,如对。主观能动性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均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类犯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物品.有价证券.货币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表现上,有两个内容: 1、请求.接受他人财产,为他人寻求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商业银行利用发行贷款的职务方便,向申请贷款的公司和个人索取利益费、回扣等。索赔是指积极向他人索赔的收入是指积极向他人寻求利益,包括违法利益和正当利益。至于是否实现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影响本罪成立。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要求、要求他人大量财产、要求他人财产、要求他人利益、对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立案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公司受贿金额在l0万元以上的,(2)公司受贿金额不足10万元,但有以下情况之一:a.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公司、个人、产生不良影响的,b.强制索取财产的,c.国家和社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这些行为由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实施,但由于单位意愿支配,以单位名义、单位利益实施,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单位受贿行为。 2、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国家机关.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施索赔.接受他人财产.为他人寻求利益的行为,但索赔.接受的财产不足定罪标准,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应按一般单位受贿行为处理,不得按犯罪处理。另外,对于实施索赔、接受他人财产的行为,如果不为他人寻求利益,也不应该遵循犯罪论。回扣和手续费记录在账本上的,也不应该用犯罪论处。 主要部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有机构。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这是因为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机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团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的地位,他们违反自己的责任,要求或接受他人的财产,利用国家给予的权力为他人谋利,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损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重侵犯国家机构的正常职能活动,损害国有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人比集团的声誉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公司受贿罪的故意,经公司决策机构的许可或同意,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负责人故意受贿或受贿的行为表现出来,是法人整体意志的表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