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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农村土改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规定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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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看得到、摸得到”的实惠。确权后,谁要动农民的土地,都得农民点头。在拥有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依法对承包地进行流转,农民可以把土地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进而实现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加。农民还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确权颁证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原始依据。让农户可以放心流转土地,成为安心经营的土地规模经营主体。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1.如果农民已经参与退耕还林政策的,且领取《林权证》的就不能进行登记。 2.农民如果整户进城落户的,也不再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3.农民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将不予确权登记, 4.农民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存在纠纷的将不予确权登记。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1.将缩小农村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土地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规范,合理,多元保障机制。 2、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转让机制,改革宅基地审批机制等。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如果农民将耕地另作他用土地将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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