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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
卖假药是违法行为,是否判刑视案情而定,可以取保候审。 《刑法》第141条规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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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下面的规定来定罪处罚,由于数额巨大,可能会判处较重的刑罚。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1本罪以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为前提条件,缺少该前提不能构成本罪。因此,认定本罪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是否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等法律、法规。2行为人客观上须有造假、售假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即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2)“以假充真”,即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即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即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按照下面的规定来定罪处罚,由于数额巨大,可能会判处较重的刑罚。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1、烟草属于特许经营,未经许可擅自买卖,买卖数额达5万元或者获利数额满2万元或买卖卷烟二十万支以上,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225条: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2、如果你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卖了本地限卖的烟草,则会被烟草稽查部门行政处罚。不会涉嫌犯罪。
1、量刑五年以下,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能积极退赃并有良好悔罪态度,可争取缓刑等较轻处罚; 3、如符合以下条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等; 4、家里人不能会见,可请律师会见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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