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7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1,832人已浏览
1,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