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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作联系单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1-10-27
工程联系方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工程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业主和监理回复,这是否没有强制性,联系方式的内容是什么,只要注意什么,就不需要回复,如果有交流和询问性质,可能需要回复。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置,工程质量问题处置,设计变换等的函件,通常多见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相关法规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第三条 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由管委会工程处受理。 第十七条 工程联系单未经管委会加盖"公章"确认的,不能生效作为施工、办理竣工资料和办理结算的依据;施工单位如擅自实施,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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