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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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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民法中抗辩权包括以下内容: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民法中抗辩权包括以下内容: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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