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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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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不离婚一般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因为财产保全是附属于诉讼的紧急手段。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可以申请。具体情形是: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也就是说,一方在婚内如果不自觉、不诚信,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却不履行扶助义务、不支付医疗费用的,可以在不要求离婚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担心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申请保全,需要向法院缴纳保全费和提供保全担保。司法实务中,担保财产的价值一般要求和被保全财产的价值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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