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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薪水,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薪水准则,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
1、按照深圳最新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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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深圳最新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总体水平比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100元/月。 2、法律依据: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五条最低工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研究确定,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 第三十七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这个没规定的,标准工资,只要最低标准的1600,一般都是按照21.75天或者22天计算,然后除八就是你正班一个小时的工资,平时加班费是正班一个小时的1.5倍,周末是两倍,国家假日三倍,。而且这个是今年的,一千年后工资如何,谁也说不准的,呵呵。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认可,若员工不认可,不得逼迫员工加班。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限定及准则支付加班费,若无足量支付,则是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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