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村(居)民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可以在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人口和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住宅小区内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告及计划生育工作;(二)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在建筑工地工作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三)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持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流动人口《营业执照》登记申请时,核查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及时通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二)指导、督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5人已浏览
6,809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