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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当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同时携带下列材料一并办理...
1、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已经于2011年7月1日停止缴纳,之后没有此险种。 2、2011年7月1日以后,外来人员,城镇户籍的缴纳五险一金,农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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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1.上海综合保险是上海市政府设立的一项商业保险。上海综合保险不包含公积金。上海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而提供的三项保险待遇,上海综合保险则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助等三项。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可以得到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金;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自负20%;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老年补贴凭证,并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2.申办条件:上海市的镇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人员的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3.办事流程: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在当月24日前(遇节假日提前至星期四)持以下材料到生产经营所在地街镇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由街镇中心审核信息后提交区外劳所审批备案,1-2个月内发放参保人员综合医保卡。 4.所需材料: (1)正确填写的《单位综合保险登记表》(加盖公章)。 (2)正确填写的《用工(综合保险)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正确填写并贴上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的《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 (4)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综上所述,在上海市内只要是符合就业条件的,不管是有单位的国家企事业人员或民营个人企业员工,还是没有单位的外来务工者都要缴纳综合保险。具体的缴费查询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者直接到本地的社会保险基金中心柜台问。上海综合保险让外来务工者可以在工伤,住院,养老方面得到保障使到上海的务工的外来者更加安心工作。
可以转移过来的,现在社会保险已经全国联网,只要对方档案、保险关系与原单位理清楚,从原单位调到户口所在地的职介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打出社保转移单,广西这边就可以继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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