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关于道路交...
一、法院可以冻结车辆吗?法院检查车辆的,只检查车辆登记,检查后,车辆不得办理转移和抵押等手续,不影响车辆的使用。检查时限制车辆的使用,在检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冻结期限为一年,但期限满后,法院可以办理续行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可以,被查封车辆可以开。 法院扣押的机动车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但是不得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其它用处。 法院扣押的车辆只是不得办理登记、注销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法律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法官说营运车辆不能扣押,但该公司院此车辆外别无可执行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此条是否可能理解为可以对该车辆进行扣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90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838人已浏览
8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