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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日起,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费(即离休时基本离休费和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
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当享受的待遇有: 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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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计算,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辽宁省沈阳市离休干部丧葬费发放准则仅供参考,各地区的会有肯定的差别; 一、离休老干部丧葬费解决;离退休人员丧命后,经办人员于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携带以下手续到参保所在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局拨付科解决丧命变动处置:1.医学丧命证明复印件;2.丧命人员户口簿本人注销页复印件;3.社区开据的已故通知单; 4、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离休人员丧葬费给付准则为;3个月上年市工人月平均薪水(执行社保年度),再加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费作为一次性抚恤金。
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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