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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必须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同样道理,证据不足是不能判刑的。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既是适用逮捕...
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必须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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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继而拘留、)、或者监视居住。是传唤到派出所查证询问,一般是不超过24小时,符合条件的就会拘留,派出所就把人送到看守所了。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都会邮寄给家属。拘留和逮捕两种措施是要被在看守所的,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相对来说有自由,因为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公安机关指定的或者是本人居所。则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但也需要遵守一些规定,比如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保证随传随到,变更联系方式要随时汇报等。拘留到期(最长3天)后就需要变更措施,或者是逮捕,或者是取保,监视居住。但无论变为哪种措施都不等同于案件已经结束,而是需要继续诉讼程序。案件到检察院后一般继续取保候审,到审判后决定还是收监。拘留以后,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个月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核后会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不够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额决定,那么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不批捕的话马上就要放人。变更强制措施以后,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做出的决定不正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继续补充收集证据,并按照程序的期限,将案件报检察院审查,就是说有可能又被逮捕,也可能不予起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接着拘留、逮捕)或监视居住。拘留传唤到派出所询问,一般不超过24小时,满足条件的人被拘留,派出所把人送到拘留所。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都邮寄给家属。拘留和逮捕两项措施的嫌疑犯必须被拘留在拘留所,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相对来说有自由,因为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公安机关指定的或者是本人居所。等待审查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但必须遵守一些规定。例如,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保证随行,改变联系方式随时报告等。拘留期满(最长3天)后,需要变更措施、逮捕、保证、监视居住。但是,任何措施都不等于事件结束,需要继续诉讼程序。案件到达检察院后,一般继续等待审查,决定在法院审判后关押。拘留后,一般为3天、7天或1个月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在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可能决定不允许逮捕金额,如果需要逮捕证据不足,可以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也就是说,不逮捕的话马上就会被释放。变更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做出的决定不正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继续补充搜集证据,按照程序的期限,将案件报检察院审查,也就是说可能又被逮捕,也可能不起诉。
刑事拘留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必须补充侦查证据,否则将释放嫌疑人。同理,证据不足不能判刑。有什么证据可以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不仅是适用逮捕的首要条件,也是逮捕的证明要求。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实体事实的要求,即犯罪事实;第二,对证据的要求,即有证据证明。这两个方面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逮捕的证明要求。1、关于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指:(1)犯罪行为;(2)有明确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2、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和有明确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必须根据现有证据依法认定的,这是逮捕证明要求中的证据证明。证据证明包括对证据质量和数量的要求。具体来说,有两个含义:(1)证据必须是真实的。这是对证据质量的要求,即审查逮捕中适用的证据必须经过核实。(2)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这反映了对证据数量的要求。这个数量的要求不是机械的、具体的,应该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掌握。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排除孤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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