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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集体商标申请的条件和一般商标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三条: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
资格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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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资格应是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而依法登记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团组织,而不是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证明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A、该组织必须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B、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C、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D、必须制定所申请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1、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虽然已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但未附送资格证明或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则由商标局退回,申请日期不保留。 2、申请时虽然已附送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但未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的,则由商标局退回,限期补工正。申请日期子以保留。 3、因申清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件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退回申清人,在申请日期处盖有“补”定印章,补正于续后,申请日期予以保留。凡经商标局驳回并盖有“驳回”字样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不得再次作为申请书件上报。 4、同-申请人的同一商标,已在商品上注册了普通商标,又申清集体商标注册的,该申请人已注册的普通商标不能转让和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否则将按将按规定予以驳回。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较普通商标严格。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依《商标法》审查3点,即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较普通商标严格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依《商标法》审查3点,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商标本身是否属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禁用之列; 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 同时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审查该注册人的主体资格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包括以下几项: 1、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宗旨,其目的和意义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共秩序; 2、使用者是否为其集体成员和函盖其所有的集体成员,是否具有公正性,不带歧视性; 3、是否对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提出特定要求,以免损害消费者利益; 4、是否规定了其集体成员使用该商标的具体条件; 5、是否与其集体成员履行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6、是否规定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7、收取的管理费用的数额不得显示出以营利为目的。其管理费是否规定使用于其集体商标的管理; 8、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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