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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死亡取款途径有以下: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
人死亡后,银行存款取出方法: 1、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死者生前办的是银行卡,而继承人又知道该卡的密码,可以直接持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或转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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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1、银行定期没到时间是可以支取的;2、定期未到期有一次机会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部支取;3、支取部分按活期计算利息,剩余部分按定期计算。这样会损失一定的利息收入。国务院《储蓄条例》:第二十四条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第二十五条逾期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的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3)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申请继承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付手续。(4)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户口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相同。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具体规定办理。(5)继承人在国外,可以通过存款人的死亡证明书和我驻留在这个国使,领事馆认证的亲属证明书,向我国公正机关申请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关可以通过这个办理存款户口的支付手续。(6)存款人死亡后,无法确定继承人和遗书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大众集团员工,其存款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员工,其存款可转为集体所有。这个上缴国库和转归集团的所有存款都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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