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自愿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法规,规定了处理医疗纠纷的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构成护理医疗纠纷的护理过失行为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任用实习生单独从事临床实践或护理员从事临床医疗护理工作,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2、护理人员擅离职守,致使抢救不及时,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3、护理人员违反医嘱制度,或者对可疑医嘱照嘱执行,或者转抄、整理医嘱未查对导致错误,或无医嘱自行对症处理(抢救时,医师不在的除外),或者擅自改变医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4、护理人员违反执行医嘱“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理后果。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等等义务,造成用错药,或药物剂量、给药途径错误,致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5、护理人员违反常规测试、巡房、注意观察病情变化等护理制度,致使抢救不力或引发并发症,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6、护理人员在喂食、喂药、注射等护理治疗活动中,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7、其他违反护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需要注意的是,虽有护理过失行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不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