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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因此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按原来工作待遇标准发放停工留薪待遇,如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另外,你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了吗,申请了工伤认定,然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评上了伤残等级,你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为: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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