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自愿离婚程序的规定有: 1、当事人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
关于自愿离婚程序的规定有: 1、当事人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二、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