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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对孩子本来就不太好,所以希望父母更多地从孩子的角度考虑,孩子跟着谁更适合就让他跟着谁。如果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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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如下: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判决妇女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如下: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女方是生育子女的主体,且经历了怀孕、哺乳阶段,天生就具有一定的有利条件,且法律在保护的天平也像保护妇女和儿童倾斜,具体来说,女方争取抚养权在法律上有如下几点优势,也是争取抚养权的重点:(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考虑女方抚养;(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情节会偏向于女方抚养;(7)女方更有时间抚养子女的;(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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