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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工资卡后,如果再次办卡,而上次实际冻结的金额不足的,则法院仍然可以依法进行冻结;如果上次已经足额冻结的,则不会再冻结。 《民事诉讼法...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如果换卡-般不会再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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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是需要作出裁定并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工资卡期限为一年,经申请人申请可续行冻结。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按不超过一年续行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也就是说,只要被执行人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完毕,经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一直冻结。
不能冻结的东西。社保基金是由社保机构代缴参保人员管理,最终由参保人员享受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保机构所有。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事件时,不得检查,不得冻结或扣除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部下企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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