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婚前房产婚后置换离婚时的分割办法为与婚前财产等值的部分财产及相应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应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投入部分及房屋的其他收益,双方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归属主要的情形有: 1、前取得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还清贷款或全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属于个人财产; 2、结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 3、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单方或双方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前期间双方出资购房,以结婚为目的,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