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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抢劫罪的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把握住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逻辑结构与制约关系,我们仍然可以透过表象,直击事物之本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
1、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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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界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的构成为行为人有犯罪的故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抢劫罪的判刑方式: 1.一般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加重情节之一的,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加重情节主要包括: 1.入户抢劫。具体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抢劫的行为。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处于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也包括拦截运营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包括国家银行,也包括民营银行和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依法从事货币资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军警人员是指军人和警察;冒充是指通过着装、出示假证件或者口头宣称的行为。7.持枪抢劫。持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带的枪支。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军用物资是指除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外的所有军事用品;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是指抢险、救灾、救济用途已经明确的物资,包括正处于保管、运输或者使用中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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