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以下这些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下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家庭生活中的债务是指夫妻为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而承担的债务,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教育。;二、从事生产经营的债务;第三,医疗费用所承担的债务;第四,履行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第五,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费用的债务;第六,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所负的债务;第七,夫妻协议约定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债务不一定要夫妻共同承担,关键看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共同生活或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在履行法定义务、共同财产和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债务。如果是以下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589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