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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
刑事立案后,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案件,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撤销案件的理由,但最终是否撤销案件,公安机关有决定权。另外,当事人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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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后,可以从宽处罚,不是可以撤销案件,撤销案件应当符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你好,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后,看公安机关会否撤销案件。是否撤销案件,也要看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而定。
1.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不判刑。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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