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规定罚金,应对被挪用的公款进行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
我从中介那里租了个房子,这个房子原来有个人在租,然后他转给我,中介说不行,必须交合同变更费,然后我交了500的合同变更费用,还有700押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未经确认有违法侵权情形的赔偿申请不应进入赔偿程序。第7条又规定:有下列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请求赔偿的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以确认论,应当进入赔偿程序。其中第四项就是不起诉决定书。由此可以看出,起诉决定是对批捕的确认,不起诉决定则是对批捕的否定,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程序来讲,不起诉决定书就是对错捕的确认。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原则是适用无罪羁押赔偿原则。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是因为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不足。退而言之,此类案件即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也必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判决犯罪嫌疑人无罪。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也是对检察机关错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依法确认。因此,检察机关对无犯罪事实的人批准逮捕羁押,请求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若银行在操作中未正确识别借款人用于商业运营的贷款现金流动,这显然违反了相关法规条例,属于银行信贷审查环节的严重疏忽。如果出现此类疏忽,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涉事银行采取罚款等形式的惩罚措施。对于借款人而言,一旦银行发现其贷款资金存在回流现象,银行可能会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要求借款人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二是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即强制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仅将贷款资金用于商业运营的说法,实际上并不能为银行或借款人在面临处罚时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指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