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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是有规定的,但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细则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房屋拆迁租户有赔偿吗的相...
没有房产证,房屋拆迁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以此获得补偿,或者依据相关法规或诉讼结果处理;没有房产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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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证房屋的拆迁,以下三种可以补偿:1。祖先的房子。其房屋建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之前,房屋拆迁补偿相当于对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2、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不完善时,房屋所有人在此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相当于对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根据《城市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用人的补偿包括:(1)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2)对被征用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对被征用房屋造成的生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拆迁时没房产证,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申请规划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房屋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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