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符合会见条件经办案单位许可会见的,可以在看守所正常上班时间内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
符合会见条件经办案单位许可会见的,可以在看守所正常上班时间内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会留在看守所服刑,家属可以在看守所下一个接见日进行预约会见。如果刑期三个月以上的,会在十日内被投入监狱服刑。只要投入监狱,监狱考虑到家属心情一般会安排随时会见的,但各地情况也不尽相同,可以预先与监狱方面进行联系、咨询。
符合会见条件的,经办案单位许可会见, 可在看守所正常工作时间内见面。会见人犯,每月不得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议期间,应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于外国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办案机关必须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议期间,严禁谈论案件,不得使用暗语交谈,不得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责令立即停止会议。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其拘留期间,家属不得会见,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1、行政拘留的话按照规定随时可见,但有的地方不允许见的。 2、刑事拘留的话需要等到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见家属。在刑事拘留的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前去会见。 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2,834人已浏览
6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