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文件没有参战记录或文件的人的身份认定。 一是本人写参战经过的资料。二是有2名战友出具证明材料,并亲自到县级民政部门当场填写《参战人员证...
参战退役人员定义: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加过14类战役的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其中,“作战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鉴于补助政策实行时,补助对象的年龄跨度在39——60——70——80左右,按人的平均年龄70岁计算:2007年补助政策出台时年龄跨度在39——72左右之间,以一个39岁的补助对象为例平均享受31年,以每人每月100元为基点算他一生的回报是:100乘以12乘以31等于37200元。从2010年算起年龄跨度在42——75岁左右,以一个42岁的参战的退役老兵补助对象为例他平均享受28年,以每人每月200元计算他一生的回报是(2007——2010年以前的回报略去不算)200乘以12乘以28等于67200元。按七十岁终身计算,总计不超过六七万元
劳教人员在所内因病死亡,其家属对劳教所提供的医疗鉴定有疑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受理。经审查认为医疗鉴定有错误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接到劳教所通知后,原则上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对尸体进行检验,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依法及时处理。
参战退伍军人补贴政策全国各地对参战退役军人的优抚政策一览近期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讲话中指出:军人退役后,隶属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受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发生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予以赔偿,其从军期间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其特殊保障为: (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赶紧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全国参战参试落实情况: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赣府厅发【2007】17号文对所有公司已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基础上,上浮10%比例,增长,然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生活补贴。(2008、2009、2010年)未报告,对所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和在公司失业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30元生活补贴,对所有乡村和城镇无业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75元生活补贴。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56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3,100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