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
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属于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交警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们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到交通警察部门的处罚,驾驶员对处罚不服应如何行使权利?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属于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交警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因此,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后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处罚吊销驾驶证、罚款金额较大、强制报废车辆或者对车辆作出没有决定的处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派出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设立派出所的部门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由派出所决定。《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和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直接管理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2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