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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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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一)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 (三)侵权案件中的保全担保 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2、交通肇事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侵犯财产权益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5、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四)先行停止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保全担保 1、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先行停止侵犯著作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土地使用权诉讼保全的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对土地使用权的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但是在进行保全的时候也要避免是被保全人遭到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ask.com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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