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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20个工作日内。 正常不会超过60天,最多不会超过90天。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中有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
居民身份证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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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20个工作日以内。正常不超过60天,最多不超过90天。《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领取、补充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处理。公安机关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60天内发行居民身份证的交通不便地区,处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办身份证的时间一般最快是六十日。根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但是,现在每个省份都对于身份证的办理时限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想要知道最快是多久,需要结合各地方的规定来确定。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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