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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财产保全的时候提出申请破产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依据民事诉讼法...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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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6、如果是在仲裁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要求法院协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函。 7、当事人应在申请财产保全后15日内起诉,否则将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根据所处阶段不同,财产保全可区分为: (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财产保全(3)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 1、适用情形: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提起时间: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适用于诉讼和仲裁)。 3、管辖法院: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4、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5、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7、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9、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10、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1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1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二、诉讼财产保全 1、诉讼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也可以法院依职权采取。 2、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5、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 7、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三、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1、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在起诉前30天,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之后,若是情况紧急,要在48小时内作出判断,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采用强制手段保全财产,不符合保全条件的,会驳回原告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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