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制性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制购买强制性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1)对受害人造成轻微伤害;(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3)强迫交易超过3次或超过3人;(4)强迫交易超过1万元,或超过2000元(5)强迫他人购买5000元以上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超过1000元的非法收入;(6)其他严重情况。强迫他人参与、退出投标、拍卖、转让、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具体经营活动,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影响的,应当提起诉讼。
强迫交易罪立案的情形: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除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被迫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这里的“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除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被迫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这里的“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人已浏览
6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