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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下,结合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还未取得产权登记证的房产,对于产权归属法院可能先不予处理,判为当事...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下,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还未取得产权登记证的房产,对于产权归属法院可能先不予处理,判为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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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怎么办?婚内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房地产有贷款的,一般由取得房地产的一方独自偿还。房地产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房地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的归属; 2、房地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倾向于将房地产判决给登记一方,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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