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的法条:《刑事诉讼法》第195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
辨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识别的规定:检察官和辩护人应当向法院出示物证,以便当事人能够识别。识别是指在调查中,为了查明案件,必要时让受害人、证人和嫌疑人识别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嫌疑人。
辨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以下条款规定了刑事拘留: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员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明。拘留后,除妨碍调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况外,拘留原因和拘留地点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员。发现不应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需要逮捕且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妨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外,逮捕的原因和拘留地点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对决定逮捕的人进行讯问。发现不应逮捕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审批时间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